
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
一、必收要件
1、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(个人)
(1)登记申请书,登记事项询问记录单;
(2)申请人身份证明(原件交验,提交复印件);
(3)房屋所有权证书;
(4)证明发生变更实事的材料(姓名变更、面积变更等);
(5)房屋测绘报告(经房管部门审核认可的);
(6)其他必要材料(委托书、单位介绍信、受托人身份证明、申请人婚姻证明等)。
2、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(企业) (1)登记申请书,登记事项询问记录单;
(2)申请人身份证明即: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、及其他有效身份证明(原件交验,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公章);
(3)房屋所有权证书;
(4)证明发生变更实事的材料(名称变更、面积变更等);
(5)房屋测绘报告(经房管部门审核认可的);
(6)其他必要材料(委托书、单位介绍信、受托人身份证明、公司章程等)。 二、办理流程
申请人提供完整有效材料---窗口受理---初审、复审(含现场踏勘)---房管处负责人审核---记载于登记簿---收费、发证---归档
三、收费标准
1、登记费:
非住房:550元/宗 住房登记费:80元/套
2、工本费:10元/证(每增发一本)